租金管制缺乏針對性 基層租樓處弱勢
假設市場上有兩種租客:基層人士及富戶。本來,富戶租高價盤,基層租低價盤。後來物價高漲,低價盤對基層人士來說負擔也太重,於是有人提出租管。
租金管制實施後,姑且假設租盤供應不變(實際上由於租金低於市價,租盤供應很有可能減少)。由於租金低於市價,市民對低價盤需求增加。基層本來就需要該類租盤,富戶在市價時本來沒需求,但因租金被壓低,也想參與其中。例如紐約市中,有35%的租客都是年收入超過5萬美元的非貧窮戶,更有富戶一口氣租下四間租管房,打通三間做居所,餘下一間做辦公室[1]。
租管實施後,租金是穩定了,但這樣不能確保基層獲得幫助。當然,租管房屋不一定落到富戶手上,我只是說,富戶在網絡、財力、信譽上比基層有更大優勢。
區文認為基層在不完全競爭的市場(imperfect market) 裡不一定弱勢,但這與上述論証沒有直接關係,因為不完全競爭對不同收入的人都有影響。如果有影響,很可能是,因為基層收入較低,資金緊張,或因思前想後,或因手頭缺錢,到想租時租盤已全被身家較豐厚的人租下。例如近日有多宗內地生以預繳一年租金的方式搶租物業的個案[2],換轉是搶租管盤,基層如何匹敵?
公屋比租管更能幫助基層人士
要確保基層在租管下受益,唯有審查資產,使富戶不能參與租管市場。可是,物業本身是業主的,資產審查很難落實。低於市價租金加上資產審查,這分明就是公屋。
因此,如果一定要用直接控制價格的方法幫窮人,公屋比租金管制好。公屋住戶在入伙一刻肯定通過資產審查,確保租務優惠不會送到富戶手裡。儘管如此,現時有30%的公屋住戶月入20000元以上;20%月入高於25000元[3]。全港住戶入息中位數是22000元[4],即是有介乎20至30%的公屋住戶收入比全港一半家庭都要高,可見就算公屋有資產審查,而且富戶須付雙倍租金,也有不少富戶佔有一些基層更需要的資源 (以上只陳述事實,本文不討論公屋富戶政策的優劣) 。由於租管沒有資產審查,這問題在租管房屋只會更嚴重。
政策要針對問題,不能本末倒置
區氏還提出其他理據。譬如,他認為公屋建屋太慢,所以實行租管。這似乎有點本末倒置。公屋建得慢,應加強對政府工程監督;政府做得不好,不等於租管就是好事。同樣,自由行使商鋪變藥房金鋪,應該從入境政策著手。這些都不是實施租管的理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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