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5月7日 星期二

修訂逃犯條例 商界再成關鍵


修訂《逃犯條例》如箭在弦,雨傘運動後社運界久未發市,早前的反修例遊行近年難得一見地多人。市面形勢清晰,反對聲音大,部分建制精英也不表支持。問題是政府有沒有足夠籌碼強行通過,及要付上多少政治代價。
修訂逃犯條例 打擊「習敵人」
為什麼會無緣無故修訂條例?大家已識穿,台灣兇殺案是幌子,根本不是真正原因。跟第一屆特區政府的官員傾談,原來當年已經有此提議,只是官員裏面有人反對,所以一直擱着無做。大家心知肚明,通過修訂將大大打擊香港的一國兩制及國際競爭力,官員都不想通過。
來到林鄭月娥的一屆,點解會嘗試通過?首先,有機會是習近平的意思。很多「習敵人」在港定居,中共政治玩法為「一朝天子一朝臣」,當自己的派系受打壓,且暫避風頭;自己派系重新得勢,就回到權力核心裏,香港就是那幾百個「習敵人」、大貪官窩藏的地方。本身中共有一套權力分佈的規則,現在「習大大」中央集權,自然想把反對勢力剷除,所以希望通過修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