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本文已於2017年7月20日 明報刊登)
運房局長陳帆探望劏房居民,流下眼淚,終於肯承認香港低下階層的居住質素比1960年代更衰。他建議政府資助非牟利機構租私樓間劏房,確保劏房安全衛生,再以成本價租予有需要的市民。這個建議,跟很多社福項目一樣,採用「政府出錢,社福營運」的模式。本文想探討以公營、私營及社福模式解決房屋問題的優劣。
解決劏房問題的四大方法
劏房問題纏繞香港日久,問題是貴、細、劣。第一個解決方法是「政府出錢,政府提供」,加緊興建公屋,但現時覓地數目大幅落後目標。以僅有資源增加受惠人數的方法,是將未來公屋人均面積縮小,我在5月3日的《蘋果日報》已經寫過(〈劏細公屋救劏房居民〉)。但公屋居民反對,劏房居民繼續慢慢等上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