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文章已於2013年10月15日《蘋果日報》論壇版刊登,下文為修改版本)
香港堆填區爆滿已是多年新聞。香港人從來「各家自掃門前雪」,一日垃圾未堆到自己家門前,也不會醒覺香港將變垃圾圍城。為了讓全香港人一同肩負減廢的責任,政府建議家居垃圾徵費。
垃圾徵費在港不可行
收錢就可以減少垃圾是非常直接的思維,在鄰近國家亦見成效。鄰近國家成功,是因為他們可以逐家逐戶徵費,但正如陳智思所言,香港本身的特色是高樓大廈。逐戶徵費,又要裝天眼,管理處又沒有執法權力,即使加強巡邏也很難杜絕住戶亂拋垃圾,未必能符合「切實可行、便於執法和有效減廢」的目標。各項管制措拖更是勞民傷財,又不能完全杜絕市民違法,這個提議在香港根本不可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