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8月17日 星期三

跟獨裁政府玩遊戲(一):香港從來是獨裁政制

(已於2016年8月17日 信報刊登,此乃網上經修改的版本

梁天琦等參選人遭褫奪參選資格,雖然已醞釀多天「聽候發落」,但得知結果時大眾仍很吃驚。筆者由於工作需要而研讀比較獨裁政治學,故以所讀之書分享我對本港獨裁政治的理解。

香港從來是獨裁政制

梁天琦除了問候馮驊母親外,還高呼「當獨裁成為事實,革命就是義務。」其實,香港一向是獨裁政制,是既定的事實,香港的國際民主評級,例如在自由之家(Freedom House)的「政治權利」分項中一向相當低。




以定義解釋,從行政機關得到權力的角度看,由於我們的行政長官由小圈子選舉產生,競爭及參與度嚴重不足,所以不是民主政制;從權力制衡的角度看,行政長官權力不受制衡,近年還有集權和摧毀既有制度的跡象,中央更會作最後解釋,所以不是民主政制。
有香港的大陸學者曾經在學術會議上挑戰筆者,指香港是「半民主」甚至是民主政制。首先,很久以前有學術文獻採用二分法,不是民主政體就是獨裁;後來有「半民主」、「半獨裁」、「混合政體」的說法,但定義實在太含糊。

學者Andreas Schedler認為民主有一套最低準則,裏面的元素一個也不能少,不能達標的都是獨裁,所謂的「混合政體」並無清楚分辨政體的本質,真正剛剛踏正在民主與獨裁分界線的政體應該少之又少,把獨裁政體說成「半民主」或「弱化了的民主政體」是方法學上的罪惡(committing a methodological sin)。

有選舉的獨裁政體是獨裁的一種,根據史丹福政治學教授Larry Diamond的分類,除了「自由民主」、「選舉式民主」及「模棱兩可」外,還有「競爭式獨裁」、「霸權選舉式獨裁」及「封閉獨裁」。其中「競爭式獨裁」和「霸權選舉式獨裁」都是「選舉式獨裁」,有開放予主流國民(未必是全部)參與決定國家級行政機關的選舉。「競爭式獨裁」和「霸權選舉式獨裁」的主要分別是反對派在「競爭式獨裁」有實質贏的可能,雖然很難;「霸權選舉式獨裁」基本上沒有,選舉只是裝飾。

香港奇怪之處是公民自由與政治權利不成正比,立法會選舉你話功能組別小圈子好,選舉規則寫了下來,政府機關以至參選人大都遵守法例。很多國家有選舉但不符民主資格,例如馬來西亞票站停電;蘇哈托制定容許參選的反對派名單並只准政府最高層閉門點票;菲律賓把選民名單劃掉等。

比起以上國家,香港在港獨派遭剝奪選舉資格前,雖偶有所謂一屋13姓、賄選、掌心雷、幽靈選民的報道,綜觀來說立法會選舉仍然是公平公正開放具競爭的多黨選舉,絕對符合國際民主選舉標準。

當然,這只限於立法會選舉,一般而言界定政體主要看行政機關的產生,在大部分港人無得選的情況下,香港不是「競爭式獨裁」,更不是民主。不要忘記,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,該國毫無疑問是一個「封閉獨裁」政體。

香港的立會選舉與上述東南亞國家的分別,可以是程度上的分別,也是本質的分別。本質上,官方(政府機構)在今年以前並沒有主動打壓反對派,所謂建制的力量和金錢起碼牌面上來自民間和商界,而非政府本身,官方傳媒也沒有偏幫任何一方。


不過,自從官方不願郵寄選舉函件(之前新界東補選已有這個情況),並篩選參選人,遊戲規則就改變了,這是回歸以來第一次。球證隻眼開、隻眼閉,與驅逐球員出場,是兩碼子的事。因此,今次大家大為震驚的是選舉遊戲已變質。

完整文章:跟獨裁政府玩遊戲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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