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9月27日 星期日

經濟學家:唔好又佔領

928雨傘運動一周年快到,小巴司機已忍不住熱身,落場把旺角佔領一下,社運界本土派蠢蠢欲動,我也湊湊熱鬧,寫一下佔領。

經濟學家好像都是反佔領的,當社會學系因為社會運動全面停課兩星期,社工系直情全系師生落場,經濟科還是如常上課,老師講課時還會嘲笑一下街上的「廢青」。為甚麼當其他社會科學家都相對支持,獨獨是經濟學家出來反對呢?




首先,應該不是所有經濟學家都反佔領,不過支持的比較少,又或者支持的不聲張,出頭沒有著數,所以精明的經濟學家不會出來支持佔領。

其次,沉默大多數是必然的,因為每個人的力量非常微小,一個無名氏出來講話大概無人理,所以無論支持還是反對都不會出來,這兩點我已在之前的文章《經濟學家都是藍絲嗎?》解釋清楚了。

剩下的就是有點威望和名氣,可以一句撻著公眾的人,因為有影響力,言論有效果,才會出來講兩句,造成一兩個經濟學家代表全部的現象。這些人通常都已名成利就,坐擁資本,看法自然親建制。

除了自利,另一個解釋,就是經濟學家衡量一個美好社會的準則與其他人根本不同。
他們很受 Jeremy Bentham John Stuart Mills的「功利主義」(utilitarianism)影響,著重結果多於動機、原委或過程。將各人得到的好處相加,然後減去各人得到的壞處,再將總數對比其他選擇的效益,就知道哪個選擇是最好的選擇。由於動機摸不到,但結果可以量度,所以經濟學家衡量一件事的價值,傾向看結果而不問緣由,能將社會得益最大化的制度就是好制度。

他們反佔領是因為佔領者增加社會成本,但無法解決問題。在他們的計算裡,佔領者自我感覺良好與活化公民社會的好處相加,都比不上為社會帶來不便和破壞社會秩序的總壞處。佔領效果不理想,社會撕裂,商舖遇上突如其來的蕭條,最後制度還是改變不了。

佔領者和反佔領者的分歧可能只是行為功利主義(act utilitarianism) 和規則功利主義(rule utilitarianism) 之別。行為功利主義只注重在特定情況下特定行動的後果,規則功利主義則著眼於一般行為規範。法律和道德規範懲罰阻礙街道者,因為阻街造成社會成本,在一般情況下大家遵守這個規則,對大家都有好處。正如打人和偷竊會受法律制裁,大家約定俗成不打尖,不爭先恐後也是同樣道理。

可是,佔領本身就是一個以提高社會成本來獲取談判籌碼的行為,與降低社會成本,提高效率的大目標背道而馳。經濟學家平生最痛恨就是沒有效率的事,無效率之事如過街老鼠,經濟學家見了會抓狂,所以他們反佔領十分正常。

佔領者認為,他們須以佔領打破一般行為規範,是因為現有社會制度未能做到社會得益最大化,一路走來,太多既得利益者糾絆牽連,由於既有體制獎勵支持體制的人,懲罰企圖偏離的人,於是大部分人都有意無意擁護了現有制度,令現有制度無法逐漸過渡到更理想的狀態。因此,佔領是必然之痛——暫時破壞對社會有好處的規則,付出目前的成本以破壞原有建制去換取長遠更理想的系統——還要持續多次才可能成功。

經濟學家反駁,一次性地遵從行為功利主義,付出了破壞一般行為規範的代價,令以後社會運作成本上升,但佔領者的理想又實現不了,結果得不償失已是預料之內。

另一種社會行動者辯駁只要他們最後成功了,特首下台了,有真普選了,當中一切犧牲都值得,所以可以理所當然使用暴力。這個說法非常「功利主義」,但只有半桶水,因為他們只計算達到目標的利益,沒有減去當中為社會帶來的成本。這並不是說完全不能使用暴力,例如用暴力殲減恐怖組織就值得斟酌,要解答的是破壞一般行為規範的得益是否大於成本,所以一切決定應以總損益衡量。

兩邊的分歧可以歸結於究竟現行制度是否已經理想,及社會利益的不同計法。就算有更理想的制度,究竟有沒有可行的路徑達到?衝擊制度是否唯一及最低成本的路徑去達至衝擊者所想的烏托邦?原有制度崩壞了但無法建立理想的新制度又會否得不償失?這套講法,套在反水貨客的光復行動也適用。

不過,以上說法可能太高估了佔領者的理性。有些佔領者受了感召,覺得應該做的就應不計成敗去做;有些可能只是睪丸酮上升就衝出來。就算是理性的佔領者也不全以大局為重,某些只為個人利益計算也不出奇。

一年又過去,佔領者又蠢蠢欲動,佔領的成效這一年來有目共睹,是贏是輸大家心裡有數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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